专业考试
1、考试科目及分值:色彩科目分值100分,素描科目分值100分、速写科目分值100分,合计总分300分。
2、考试范围:按照教育部办公厅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公布的考试范围,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、石膏像、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查;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写生、风景默写等方式考查;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、漫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。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在此范围以内选择。
3、考试时间安排:
2009年元月16日公布考场安排;
2009年元月17日上午8:30――11:30 素描
2009年元月17日下午2:00――2:30 速写
2009年元月17日下午3:00――6:00 色彩